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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9-01 [来源]: [浏览次数]:

有关单位、学生组织、实践团队:

   2019年6月,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组织开展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深化活动效果,扩大活动影响,现开展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总结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以上团队考核管理办法》,所有团队均应取得规定成果、接受考核,校团委视考核情况予以报销经费。具体提交以下总结材料:

 1.电子版材料

(1)一篇3000字的总结报告;

   2)一篇团队整体完成的实践课题成果(即调研报告或论文);

   3)6张以上有代表性的照片(电子版,分辨率在1280×960以上,JPEG格式);

   4)新闻媒体报道(8月底已统计,如需补充的可通过大学生记者团联络员补交;无补充的无须再交);

   5)4篇以上实践日志;

(6)有能力者,可提交实践团队实践DV(选交)。

以上材料请各团队9月5日前打包报送至对应大学生记者团联络员,材料命名:2019社会实践总结材料+团队名称。

 2.书面纸质材料

   1)当地领导或知名人士对社会实践活动的题词、鉴定意见等原件

   2)接收单位评语(选交)(样式以《行动指南》中的“实践活动反馈表”为准)

   3)新闻媒体报道(纸媒的提交,原件)

   4)科研成果或调查报告被政府、企事业单位采纳的相关证明(选交)

以上材料请各团队9月5日前报送至对应大学生记者团联络员。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要求

1.先进单位评选基本条件是能够贯彻落实我校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组织及时广泛,筹备深入细致;活动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成效显著;重视宣传工作,宣传手段多样,效果突出。

先进单位评选将参考派出实践团队数量(含校级和级团队)所占本单位学生班级数量的比例参与实践学生总数、单位资助实践团队力度、社会实践团队及活动被媒体(市级及以上)报道等因素。对实践过程中报送材料不及时、不规范者,也将相应给予一定扣分处理。

2.先进工作者(教师评选主要表彰在社会实践宣传工作、组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或者相关工作人员,各单位限报2名。标准是

1)实践中确实带领团队、指导实践活动;

2)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团队内突发事件;

3)能够协调好与接待单位的关系;

4)能够深入到实践活动中,与同学同甘共苦;

5)能够有效指导团队开展社会实践,并取得丰硕成果。

3.优秀团队评选校级以上团队三支及以上的单位可推荐2支,其他单位可推荐1支。评选的基本条件是能够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城乡基层开展卓有成效的活动;有比较周密的活动计划,活动时间一般在14天以上;在某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产生较广泛的影响。

具体应该包括:

1)实践论文、调查报告或其他形式的实践成果能紧扣本年度实践主题;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符合基本学术规范;形式富于创新,恰当运用数据、图形、图片等强化论文内容;有实质性的成果(包括实践论文发表为当地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设计方案受到当地政府、企业重视等),成果充分体现实践性质。

2)在实践过程中主动与地方媒体联系,有媒体对团队的认可并进行正面报道;着力宣传学校,树立苏州科技大学学子的良好形象。其中完成“市级以上媒体上公开发表1—2篇有关社会实践活动报道”的任务后,凡在国家级媒体上报道的,评奖中重点优先考虑。

3)活动过程中及时上报信息稿件,在PU平台上及时发布实践日志,能积极向苏科大微信、团委微信(“你好苏科”)等官方微信供稿

4)圆满完成暑期社会实践各项工作,并按时上交《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行动指南》上规定的各时段所要求的各项材料

十佳团队通过自主申报,学院团委或组织单位推荐,校内答辩,优中选优。校级以上团队四支及以上的单位可推荐2支,其他单位可推荐1支。

4.先进个人(学生)评选学院学生人数8的比例推荐主要表彰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评选的基本条件是:

1)发扬团队精神,凝聚队员的精神力量,能够有效组织实践团队积极实践和妥善完成实践前后相关工作;

2)在实践活动中有着突出表现,具有全局目光,在重大决策或是突发事件中做出正确抉择;

3)在活动中不辞劳累,热心助人;重视集体,积极磨合不同个性队员之间关系,解决小分歧或纠纷;

4)积极参加和组织社会实践成果展示交流等相关活动,上报所负责材料及时、主动、规范、有效,落实学校各项要求质量好。

十佳使者通过自主申报,学院团委或组织单位推荐,校内答辩,优中选优。校级以上团队四支及以上的单位可推荐2名,其他单位可推荐1名。

5.优秀社会实践活动基地评选基本条件是须为城乡基层单位,包括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和城市街道、社区及农村的乡镇和行政村等。基地须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须提供便于学生开展经常性和长期性社会实践活动的项目及其软硬件设施;基地须能够提供便于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基地须和学校就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签署结对服务协议,接受学生社会实践至少一年;基地在运作过程中,结对双方相互支持,双向受益,取得了明显的经济、人才和社会效益。各单位限报1个。

6.优秀调报告评选学院学生人数3的比例推荐。评选的基本条件是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有新观点、新思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内容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每篇调研报告字数不超过5000字。

此外,力争能够达到如下标准:

1)调报告或论文紧密契合实践课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创新性,最好有实质性的成果上报(包括实践论文发表,为当地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设计方案受到当地政府企业重视等,可作为调研报告的附件);

2)符合学术规范,格式上符合调报告或论文的格式要求;

3)内容方面标题准确、精练、概括性强;摘要能准确概括调查报告内容和结论;有明确的调查对象,结构合理,层次清楚;调查方法正确,数据丰富可靠,分析方法正确;结论精练明确,专业性强,有现实意义;报告语句通顺,逻辑性强;报告参考文献准确、全面;社会实践过程清楚,与调查报告联系密切。

三、总结与申报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成果总结。各学院团委应认真总结各个社会实践团队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做法、实践成果、社会反响与媒体报道情况。重点统计好各级团队数量、参与人数和宣传工作开展情况(附件1)。

   2.切实加强成果宣传。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系统梳理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定的总结材料,选树社会实践先进典型,抓住新生开学季的特殊时间点,针对大一新生开展社会实践宣讲活动。校级暑期社会实践评优(十佳团队、十佳使者)答辩展示会初定9月中旬进行,汇报时间3分钟。请各申报团队、个人做好准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按时申报材料。学院团委或有关组织单位9月6日(周五)下班前提交附件1和相关评优申报材料,将电子稿发送至校团委邮箱uststw@126.com,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校团委办公室(评优申报不接受个人报名),逾期视作放弃。

 

 

附件1. 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体情况统计表

附件2. 苏州科技大学2019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选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3. 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4. 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5. 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

附件6. 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7. 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社会实践基地申报表

附件8. 苏州科技大学2019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调报告申报表

 

 

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