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苏州科技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岗位责任制度

[发表时间]:2018-11-26 [来源]: [浏览次数]:

        苏州科技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以下简称本会)经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它本着“奉献、互助、友爱、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立足本校,面向社会,负责我校学生课外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更有效的完成理事会的各项计划,特制订苏州科技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岗位责任制度。具体如下:
        一、本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副理事长对理事长负责,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部部长、副部长对理事长、副理事长负责。
        二、本会理事成员任期一年。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考核。对有敬业精神、工作实绩突出者予以奖励;对不能按期完成预定工作、玩忽职守者,予以批评,严重者免职。
        三、本会由理事长统筹全局,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主持日常工作,同时分管一些主要工作。各理事在负责各部门之外,应主动发挥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与各系部志愿者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本会将对各位理事实行定期的考核。每次考核均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秘书长领导,理事长主持,副理事长参加。对各理事予以全面考核评定,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期中和期末两次。
        五、对有突出成绩或贡献者,期末给予一定奖励。并在评选苏州市级、校级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者分会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
        六、附:《苏州科技大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岗位职责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