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支持我校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按照省教育厅实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要求,今年学校继续组织各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天平学院单独组织),申请人需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科研能力,鼓励跨专业联合组队。国家和省级项目成员不得超过5人,主持人不超过2人,每名学生负责人只可申报一项,不得交叉申报。
二、项目类型
省级重点项目、省级一般项目、省级指导项目、校级项目。
三、选题要求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研究方案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国家和省级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四、申报条件
1、每个项目均需至少一位教师指导,省级重点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省级一般及指导项目的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项目研究时间为1至2年,项目承担人能够在规定期间内完成研究任务。
2、国家和省级项目结题时能提交较高质量研究成果,成果形式包括:正规刊物发表的研究论文或调查报告(第一作者为学生)、取得相应专利成果、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比赛获奖等。
3、课题组成员能严格按前期计划开展研究,研究结论、调查数据真实客观。不能按时完成或研究成果质量低劣的项目,将不予以经费报销并影响项目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申报数量。
五、项目评审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省级及以上项目由省教育厅和学校联合资助,校级项目由学校资助。省级重点项目将直接推荐参加国家级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公示,国家级项目待校级评审结束后另填申报表。
六、申报时间
1、项目申报:2014年4月11日——4月21 日
2、校内评审:2014年4月末
3、拟确立项目网上申请:2014年4月26日前
七、材料上报
请各学院团委于4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及电子版发至顾银君学工邮箱,逾期不候,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表一式6份。
2、2013年省级项目进展情况,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3、各学院2014年推荐项目汇总表(需所属学院对项目排序,作为校级评审参考依据)。
附件:
1、创新项目申请表
2、2013年创新训练项目进展情况
3、各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
4、项目参考专业目录
2014科研立项
教务处 团委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