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团委书记在全委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团委的日常工作,并
对团委的工作全面负责。
2. 根据校党委、团省委的工作部署,主持规划团委每学期工作、阶
段性工作的思路或重大任务的计划和安排,检查督促团委各职能
部门和所属基层团委工作。提出具体工作安排建议,明确委员分工。
3. 主持召开基层团委书记会议、校团委工作会议和书记办公会议。
及时传达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及时落实。
代表团委报告工作情况,商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和考评奖惩等问
题。
4. 关心各级团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经常同他们交
流思想,及时检查、考核其工作表现,并就专职团干部工作中有
关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向学校党政部门和领导汇报反映。
5. 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及时了解团员的思想状
况和基层组织情况,并注重总结推广经验。
6. 重视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团组织,不断提高
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7. 维护团委的集体领导制度,形成民主、团结、协作的风气,全面
负责团委工作人员的考评工作。
8. 完成学校以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