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工委、教工团总支:
2014年,苏州科技学院共青团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于“六大计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中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五四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程序。
1、学习教育阶段:(3月30日—4月10日)
紧密联系青年学生的思想实际,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我小结阶段:(4月11日—4月15日)
每个团员要结合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对自己的政治素质、团员意识、学习表现、品德修养、遵纪守法、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情况进行书面总结,找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小结要求认真撰写,字数在1000字左右。
3、教育评议阶段:(4月16日—4月18日)
团支部结合团员的个人表现和小结,根据支部大会对团员作出评价: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不合格团员。并在此基础上推荐或自荐校“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候选人。
4、上报总结阶段(4月19日—4月22日)
各基层团委汇总审核后,对评选出来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报校团委审批。
5、评选表彰阶段(4月23日-4月30日)
校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学生)、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评选,由各基层团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择优推荐上报,校团委汇同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选标准和程序详见苏州科技学院共青团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二、团籍注册
根据团员教育评议结果:
1、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应由基层团委办理年度注册手续。(在团员证注册栏中加盖注册章)
2、经帮助能合格的团员,应暂缓注册三个月至半年,团组织应帮助其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待其取得明显进步后,再为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并在团员证备注栏中说明。
3、不达标的团员,应经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留团察看处分。一年以后,由支部大会根据其表现做出是否恢复其团员权利或开除团籍的决定。
4、对于班级中非团员,团支部要加强联系和培养,对于各方面表现良好的非团员,各基层团委加大发展力度,吸收到团组织中来。
三、五四表彰工作
1、评选对象:全体在校大学生、教师团员和专兼职团干部。
2、全校评选比例:优秀团员2%,优秀团干部(魅力团支书)1%,五四红旗团支部10%,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活力团支部)10个,优秀教师团干部20%左右,五四红旗团委20%左右,五四奖章获得者10人左右,主题团日活动10个。
3、魅力团支部,活力团支书需要在pu上进行投票,详见工作通知。
4、学生五四奖章评定由苏州科技学院的官方网络投票和综合评定共同打分,投票占40%,综合评定占60%。
5、上交汇总表的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学生)、优秀团员。
上交申报表或推荐表的是:五四奖章、五四红旗团委、优秀教师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活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中的魅力团支书、最佳主题团日活动
6、请各基层团委汇总“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汇总表”(一式两份),分别留各基层团委和报送校团委。
7、各基层团委于4月22日前交齐有关申报材料,完成本单位的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工作。电子稿报送uststw@126.com。
附件一:评选标准
附件二: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汇总表
附件三:五四奖章获得者推荐表
附件四:五四红旗团委自荐表
附件五:优秀教师团干部推荐表
附件六: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活力团支部)推荐表
附件七: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表
附件八:优秀团干部(魅力团支书)登记表
附件九:优秀团员登记表
附件十:“最佳主题团日”活动申报表
附件十一:五四红旗团支部汇总表
附件十二:优秀团干部(学生)汇总表
附件十三:优秀团员汇总表
五四表彰的通知以及相关附件
共青团苏州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