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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1-2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团委、各团支部:
    2008年,我校各级团组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学生综合素质拓展、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校园文化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贡献,涌现出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在各级团组织中进一步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推动我校团的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团员、团组织中开展团员民主评议和共青团先进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程序。
    1、学习教育阶段:(3月4日—3月28日)
各级团组织要紧密围绕学校党政工作中心,以创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工作统领全局,认真学习“两会”精神,围绕学校党政工作中  心,广泛开展“弘扬‘五四’精神,共促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进行团员组织生活、主题团日活动,开展学习、讨论、竞赛等,让广大团员在生活、学习和实践锻炼中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努力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贡献力量。
每个班级团支部要精心设计、认真组织开展“弘扬‘五四’精神,共促科学发展”主题团日活动,认真学习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了解学校未来五年的发展规划,积极投身到新校区建设、学校更名大学等事业发展的重大活动中去,展现广大团员青年奋发有为、无私奉献的精神。校团委将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最佳主题团日活动评比,由团支部进行申报并展示在“网上团支部”专栏内,各院系团委汇总到校团委后进行评选。
    2、自我小结阶段:(3月29日—4月4日)
   每个团员要结合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对自己的政治素质、团员意识、学习表现、品德修养、遵纪守法、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情况进行书面总结,找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小结要求认真撰写,字数在1000字左右。
    3、教育评议阶段:(4月7日—4月11日)
    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通过团员组织生活会、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团员召开民主评议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最后对每个团员进行评议,肯定成绩,对不足的方面提出改进意见。
    团支部结合团员的个人表现和小结,根据支部大会或者团小组的民主评议意见对团员作出评价: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不合格团员。并在此基础上推荐或自荐校“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候选人。
    4、上报总结阶段(4月12日—4月18日)
    各支部经支部大会讨论推选出本单位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报院系团委(团工委)审批,各院系团委(团工委)汇总审核后,对评选出来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报校团委审批。
    对表现突出又积极要求入党的共青团员,应积极向团组织推荐作为党组织的发展对象;对于犯有严重错误的应予以相应的团籍处分,民主评议定为“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应作不合格团员。
    5、评选表彰阶段(4月19日-5月上中旬)
校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学生)、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评选,由各院系团委(团工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择优推荐上报,由学校共青团委员会扩大会议进行评选。校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教师)、优秀教师团干部的评选,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具体评选标准和程序详见苏州科技学院共青团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暂行))
  二、团籍注册
根据团员教育评议结果:
1、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应由院系团委(团工委)办理年度注册手续。(在团员证注册栏中加盖注册章)
    2、经帮助能合格的团员,应暂缓注册三个月至半年,团组织应帮助其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待其取得明显进步后,再为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并在团员证备注栏中说明。
    3、不合格团员,应经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留团察看处分。一年以后,由支部大会根据其表现做出是否恢复其团员权利或开除团籍的决定。
4、对于班级中非团员,团支部要加强联系和培养,对于各方面表现良好的非团员,各院系团委(团工委)加大发展力度,吸收到团组织中来。
    三、有关本次民主评议的说明:
    1、教育评议对象:全体在校大学生(包括非团员)。
    2、请各院系团委(团工委)组织各支部团员按程序进行评议,并有选择地旁听、督促、指导。
    3、评选比例:优秀团员2%,优秀团干部1%,五四红旗团支部10%,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10个,优秀教师团干部20%左右,五四红旗团委20%左右,五四奖章获得者10人左右。
    4、申报的五四奖章获得者、五四红旗团委、优秀教师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最佳主题团日活动请填写有关表格,一式两份,分别交院系团委(团工委)和校团委。同时,申报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学生)、优秀团员,请各院系团委(团工委)填写好汇总表一并交校团委。
    5、请各院系团委(团工委)、团支部分别填写“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汇总表”,一式两份。
    6、各院系评议时间为4月7日——4月11日。
    7、各院系团委(团工委)于4月12日——4月18日交齐有关申报材料,完成本单位的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工作
    8、各院系团委(团工委)要对上报的相关材料严格把关,表格要用蓝黑笔填写,院系团委(团工委)的团员教育评议总结及获奖名单要求电脑打印
附件一:评选标准
    附件二: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汇总表
附件三:五四奖章获得者推荐表
    附件四:五四红旗团委自荐表
    附件五:优秀教师团干部推荐表
    附件六: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推荐表
附件七: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
附件八: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附件九:优秀团员登记表
附件十:“最佳主题团日”活动申报表
附件十一:五四红旗团支部汇总表
附件十二:优秀团干部(学生)汇总表
附件十三:优秀团员汇总表
共青团苏州科技学院委员会
200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