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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1-2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团委:
    今年是建团82周年,为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增强团员青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创建优良校风和学风,同时提高基层团组织的管理水平,规范制度建设,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对我院团员进行教育评议,并完成团员团籍注册工作,同时进行本年度的五四奖章获得者、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评选活动,并予以表彰。
    一、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程序:
    1、学习教育:在五四精神的指引下,各级团组织要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学校质量建设和加快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加强学风建设和大学生素质培养,进一步加强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团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思想品德修养。将团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表现、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表现、文明道德修养等作为本次评议的重点。
    2、个人小结:每个团员要对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书面总结,找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小结要求认真撰写,字数在1000字左右
    3、民主评议: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对每个团员进行评议,肯定成绩,对不足的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综合评议:团支部结合团员的个人表现和小结,根据支部大会或者团小组的民主评议意见对团员作出评价: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不合格团员。并在此基础上推荐或自荐五四奖章获得者。
    5、评议结果:各支部经支部大会讨论推选出本单位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报系团委审批;对表现突出又积极要求入党的共青团员,应积极向团组织推荐作为党组织的发展对象;对于犯有严重错误的应予以相应的团籍处分,民主评议定为“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应作不合格团员。五四奖章获得者、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通过自荐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选(青年教师也可参加五四奖章的评选,由各系团委负责推荐上报),五四奖章获得者、五四红旗团委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自荐或推荐,由校团委进行评选。
    二、团籍注册
   根据团员教育评议结果:
    1、五四奖章获得者、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应由系团委办理年度注册手续。(在团员证注册栏中加盖注册章)
    2、经帮助能合格的团员,应暂缓注册三个月至半年,团组织应帮助其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待其取得明显进步后,再为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并在团员证备注栏中说明。
    3、不合格团员,应经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留团察看处分。一年以后,由支部大会根据其表现做出是否恢复其团员权利或开除团籍的决定。
    三、有关本次评议的说明:
1、团员教育评议对象:全体在校大学生团员。
    2、请各系团委组织各支部团员按程序进行评议,并有选择地旁听、督促、指导。
    3、评选比例。优秀团员2%,优秀团干部1%,五四红旗团支部10%,五四红旗团委20%。
    4、申报的五四奖章获得者、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请填写有关表格,一式两份,分别交系团委和院团委。
    5、请各系团委、团支部分别填写“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汇总表”,一式两份,班级团支部将汇总表交系团委一份,自留一份,系团委将本总支汇总表交校团委,同时系团委留档一份。
    6、各系评议时间为3月24日——4月10日。
    7、各系团委于4月10日——4月15日交齐有关申报材料,完成本单位的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工作。
    8、各系团委对上报的相关材料严格把关,表格要用蓝黑笔填写,系团委的团员教育评议总结及获奖名单要求电脑打印。


  附件一:评选条件
  附件二: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汇总表
  附件三:五四奖章获得者推荐表
  附件四:五四红旗团委自荐表
  附件五: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表
  附件六:优秀团干部推荐表
附件七:优秀团员推荐表

 

共青团苏州科技学院委员会
2004年3月22日


 
 
 
 
 
 
 
 
 
附件一: 评选条件
一、五四奖章评选条件:
教师部分: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觉悟高;
(2) 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思想品格和个人素养;
(3) 积极参与学院的各项改革,在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创造优异成绩。
学生部分:
(1)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中特别优秀者;
(2)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㈠ 学习、工作或其他方面富有创造力,在校级以上竞赛中成绩突出;
    ㈡ 成功组织或主办较大型的学生活动,并取得较大的反响;
    ㈢具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等。
二、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标准
(1)    班子建设好
㈠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领导班子。
㈡班子的民主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
㈢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扎实。
㈣班子密切联系广大学生,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对青年学生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2) 主题活动好
㈠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组织团支部学党章、学马列、学邓小平理论活动。
㈡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㈢针对重大事件能及时有效的组织团支部开展相应教育活动,并认真做好文字和图片记录。
㈣积极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知识学习、学术交流、科技创造、创业设计等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创造能力的提高,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院系级的学术活动。
㈤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生思想状况,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创造条件。
㈥积极组织开展具有共青团特色的文化活动、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㈦积极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并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增强学生服务社会的意识。
㈧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注意反映学生的意愿和要求,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㈨认真落实校团委制定的各项条例,并做到程序规范,材料齐全。
(3) 支部建设好
㈠所属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积极引导和服务学生。
㈡适应学生学习、生活特点,团支部设置合理。
㈢团支部日常工作制度健全,并能正常开展活动。
㈣能认真做好团员教育、管理和奖惩工作。
㈤严格按照“推优”条例向党组织推优,做到有计划、有推荐、有材料、有成效。
㈥按时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任务。
(4)活动阵地好
㈠有专门的学生活动场所,校园文化活动开展正常。
㈡按时收缴团费,学生活动经费充足。
㈢建立社会实践基地,积极为学生联系勤工俭学岗位。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
(1)团支部自身建设良好。团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能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能正常开展组织生活,进行正常的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和较好地使用团支部工作台帐。
(2)团支部开展思想教育情况。团支部能够在同学中有效地开展邓小平理论的学习,教育引导团员青年自觉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自觉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主动同法轮功邪教组织做斗争;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能够认真开展党课学习和推优入党工作,有能力帮助解决个别同学存在的思想问题,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
(3)团支部促进班风学风建设情况。团支部以培养"四有"人才为目标,与班委会配合良好,努力在班级中营造良好学风、班风,激发同学的积极因素,带领同学努力学习,健康成才;经常开展课外科技、学习等有利于促进专业学习的活动,开展经常化的社会实践活动;全班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风良好,学习成绩优良。
(4)团支部促进基础文明建设及开展文体活动情况。团支部在文明礼貌、宿舍卫生、义务劳动、集体活动、遵守校纪校规等方面发挥作用,效果良好;能够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
(5)团支部开展的活动,要有广泛的群众性。活动要涉及支部每一位成员;在开展支部工作时富于创造性和连续性,以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独特的工作形式,体现本支部工作的特色。
(6)有积极向上的、共同奋进的精神风貌,成员关心集体,支持各项工作的开展,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
四、优秀团员
(1) 坚持正确的思想方向,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不断要求进步。
(2) 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校系班级活动,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3) 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严于律己,敢于同不良风气和行为作斗争。
(4) 自觉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
五、优秀团干部
(1) 担任团基层组织工作,并具备优秀团员各项素质的干部。
(2) 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立足本职,努力工作,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出色地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3)团结带领团员青年投身校风、班风、学风建设,在各项创建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
(4)热爱共青团工作,密切联系青年,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