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青共校第三十五期学习班书面考试将于11月12日(周一)中午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11月12日12:40—13:30 ;
2.考试要求:考生需凭学生证或身份证证件入场,没带证件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石湖校区在C5、C6监考的教师于当天12:20前到C6-103教室领卷;在石7监考的教师于当天12:20前到石7-103教室领卷;江枫校区监考教师于当天12:20前到二教值班室领卷;各监考人员要核对考生信息,认真监考,维持好考场秩序,若有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3.考试结束后,各监考老师需清点答卷份数,清点无误后,统一于当日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2101室);
4.实行集中阅卷,各监考教师原则上即阅卷教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35期监考表 35期分班表
校团委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