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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闯

关于青共校第33期学习班书面考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12-2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青共校第33期学习班书面考试将于1226日(周)中午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122612:40—13:30 ;

2.考试要求:考生需凭学生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入场;石湖校区监考教师于当天12:20前到C6-103教室领卷;江枫校区监考教师于当天12:20前到二教值班室领卷;各监考人员要核对考生信息,认真监考,维持好考场秩序,若有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3.考试结束后,各监考老师需清点答卷份数,清点无误后,统一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2101室
    4.实行集中阅卷,各监考教师即阅卷教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附件: 33期监考表  33期分班表 -


团委

2017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