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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青春有梦·‘音’你而来” ——苏州科技大学“最美声音”之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3-0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五育”协同育人机制,丰富我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百花齐放、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苏州科技大学“最美声音”之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青春有梦·‘音’你而来”——苏州科技大学“最美声音”之校园十佳歌手大赛

二、活动时间

赛程

地点

时间

晋级人数

初赛

各学院自行承办

即日起至

3月24日

专业组:音乐学院拟晋级10组进入半决赛

公开组:各院晋级1组进入半决赛;晋级2组进入晋级赛争夺11个半决赛名额

晋级赛

待定

4月上旬

公开组:拟晋级11组进入半决赛

待定

4月中下旬

专业组:拟晋级5组进入决赛

公开组:拟晋级12组进入决赛

待定

5月上旬

十佳歌手:专业组3名、公开组7名

三、活动要求

初赛各学院各自推选院级第1名晋级半决赛、推选院级第2、3名进入晋级赛,于3月24日下午18点前将参赛选手档案电子版(附件)发送至校学生会邮箱:2947073741@qq.com,纸质版提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石湖校区敬文书院3号楼2104室)。

1.参赛要求

初赛:各学院自行安排初赛,并报送名单

晋级赛:各学院初赛第二、三名选手

半决赛:(1)专业组:音乐学院初赛晋级的10组选手;(2)公开组:各学院初赛第一名和晋级赛晋级

决赛:(1)专业组:半决赛晋级的5组选手;(2)公开组:半决赛晋级的12组选手

注:历届十佳歌手不可再次参赛

2.曲目要求

(1)要求健康积极向上,符合当代青年大学生的形象且传递正能量

(2)初赛:各学院自行制定规则;晋级赛、半决赛、决赛(另作说明)

3.伴奏要求

伴奏带、乐器伴奏、乐队伴奏、人声伴奏

4.舞台要求

初赛:初赛由各学院自行规定

晋级赛、半决赛、决赛:参赛者自备服装、妆发。着装须大方得体、仪态稳重,符合当代大学生形象气质。

5.比赛要求

赛期内,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比赛当天应提前30分钟到场,仔细阅读赛程规则,按照工作人员安排要求准候场,切忌大声喧哗。破坏比赛秩序、违禁违规者取消比赛资格。

四、奖项设置

特等奖:专业组1名+公开组1名

一等奖:专业组1名+公开组2名

二等奖:专业组1名+公开组4名

三等奖:专业组2名+公开组5名

特、一、二等奖同时获得本年度“校园十佳歌手”称号

五、注意事项

1.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2.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参与本次大赛的选手,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各项规定。


附件:1.校园十佳歌手大赛选手(公开组)推荐样表

          2.校园十佳歌手大赛选手(专业组)推荐样表

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委员会

苏州科技大学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