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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1-25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激发全省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挺膺担当,现就2024年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江苏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简称省“两红两优”)评选表彰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依据

严格按照《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附件1)明确的范围条件、基本程序等规定组织实施,坚持从严审核、优中选优,提高表彰质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基本导向

1.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团中央各项要求,始终将政治引领摆在首位,坚持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动员全省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勇当先锋队、突击队。

2.激励挺膺担当。紧紧围绕“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选树一批积极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积极踊跃投身“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在各领域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的典型,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挺膺担当的行动自觉。

三、纪律约束

严格落实《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对评选表彰推报和评审工作“八个禁止”的要求,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等团内规章,视情节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团委务必于2月2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校团委组织部邮箱skdtwzzb@163.com,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并对2023年以来符合追授和撤销荣誉情形的个人和组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核实一并报送。若无,需零报告。

附件:1.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

          2.2024年江苏省“两红两优”申报材料填写工作指引

          3.各类申报表

          4.各类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