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规范发展团员工作,提高发展团员质量,保持和增强团员队伍先进性,现对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情况进行核查。
一、工作时间
2023年4月—5月20日
二、有关要求
(一)核查范围
(1)全面核查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情况。各学院核查2022年新发展的所有团员,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团省委将按照一定比例对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规范性情况进行抽查。
(2)按照《关于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问题处理办法》要求,全面完成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的存量团员身份认定工作。以学院为单位全面摸排情况,并于5月8日中午11点前将汇总申请核发团员编号情况表(附件1)发送至校团委邮箱uststw@126.com。
(二)核查内容
针对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入团程序合规性、入团手续规范性等(见附件2)。其中,入团志愿书是首要团员档案,要对照范例(见附件3)从严做好检查。
(三)核查方式
(1)线上核查:依托“智慧团建”系统,核查团员电子档案;
(2)线下检查:各学院团委对2022年发展团员的纸质档案进行逐一审查;
(3)集中核查:将2022年发展团员的电子档案于5月8日中午11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校团委邮箱uststw@126.com,校团委将组织进行集中复审。
三、工作安排
1.启动核查。4月正式启动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各学院团委须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全面深度做好情况摸排。
2.立行立改。坚持问题导向,对发展团员工作程序和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形成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做好整改落实。入团志愿书一般不得涂改,如入团志愿书确需进行必要修正,应由团组织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并加盖公章,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如需修改过多,请及时联系校团委。
3.处理处置。坚持宽严相济,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团内规章相关要求,对发现的问题稳妥分类处置。对不在本校发展的团员,经核查后发现存在的问题报给校团委,由校团委汇总后报给团省委统筹处理。
4.情况报送。根据核查情况,各学院团委填写情况表(见附件4),围绕重点举措、工作实效、突出问题和整改情况形成800字左右的专题报告,并提交发展团员工作正面典型案例。
附件1、学院2022年发展团员的电子档案,于5月8日中午11点前报送至邮箱 uststw@126.com。
附件4、典型案例、专题报告,于5月20日前报送至邮箱uststw@126.com。
5.抽查复核。团省委组织部根据2022年全国发展团员计划,按照一定比例,5月中旬起对核查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复核一致率、抽查档案规范率纳入年度考核。
6.结果运用。2022年发展团员工作情况和核查情况,应作为各级团组织团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作为发展团员调控的重要参考。
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