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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2届“苏州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3-1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申报第2届“苏州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团苏委联[2023]6号)要求,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 “苏州青年五四奖章”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

2.围绕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踊跃投身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在科技研发、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基础教育、文化传承与创新等领域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我市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含在其他地区工作、学习或生活的苏州籍青年以及在苏州工作、学习或生活 1 年以上的非苏州籍青年),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4.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表彰荣誉或市级及以上条线、行业领域荣誉。投身市级及以上重大工作项目且事迹突出的,海归青年人才取得较大成果的,在校学生作出特殊贡献的,可不受荣誉限制,适当放宽条件。

(二) “苏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集体成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享有较高声誉。

2.集体规模适当,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的60%以上,且以在苏州工作、学习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注意不能以团组织代替集体进行申报。

3.集体中的党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成员具有强烈的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

二、申报名额

我校推报“苏州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或集体不多于1个,各学院团委择优进行推荐。

三、有关要求

1.“苏州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如犯严重错误或触犯法律,苏州团市委、苏州市青联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奖章和证书。

2.各学院团委于2023年3月19日中午12点前,根据材料清单(附件),将申报表、信息汇总表、2000字事迹材料电子版及证明材料发送至校团委邮箱uststw@126.com。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