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中央2022年度团内统计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度团内统计工作提示如下。
一、统计方式
为减轻基层负担,按照“能监测、不填报,非必要、不填报”的原则,以依托“智慧团建”系统监测为主,线下填报作为补充。
二、统计时间
2022年度团内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11月20日。其中专项表4-2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即2022年计划发展但未发展的团员应按要求统计在内。
三、表格构成
1.基础表(2张)
(1)《基础表1: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基层团组织、团员基本情况统计表》:本表仅统计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情况(如:因团组织新建未录入,因编号等问题未录入等),即基础表数据与“智慧团建”系统监测数据,共同构成完整团统数据。
(2)《基础表2:团干部和其他各类骨干力量基本情况统计表》。
第2类:专项表(3张)
(3)《专项表3:给予团员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情况统计表》:注意严格区分不同类型,无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相关手续(包括书面决议、上级团组织审核审批意见等)的不统计。
(4)《专项表4-2:高等学校分年级青年数、团员数和2023年发展团员计划申报统计表》:本表以学院为单位填报,不要遗漏。填报的团员数应含2022年12月31日计划内新发展团员,尚未履行完入团手续和尚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团员也须统计在内。团员数原则上应与“智慧团建”系统基本保持一致,高于5%的应详细说明理由(理由另附)。
(5)《专项表5:2023年发展团员计划申报表》:本表以学院为单位填报,各学院须提交年度发展团员工作情况报告,含:①2022年的主要做法、亮点、成效;②对发展团员工作的意见建议;③2023年指标需求、现状、考虑等,2023年申报计划总数原则上不高于2022年度分配数,高于5%的应详细说明理由。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填报前应认真学习各表的填报说明。务必检查准确、核实准确、汇总准确,因不严不实、数据错误导致的后果由相关学院团委负责人承担。
2.填报学院的团员、团组织、团干部数量,须和“智慧团建”系统数据进行校验;学生数须和教育系统相关统计数据进行校验。若填报数据与“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存在偏差的,请出具相应情况说明。
3.各学院团委于2022年11月18日前将材料发至邮箱uststw@126.com。各级团组织要登记造册、存档备查。
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