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青共校第四十一期学习班书面考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0-1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青共校第四十一期学习班书面考试将于1014日(周五)中午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101412:50-13:20;

2、考试要求:考生需凭学生证或一卡通或身份证证件入场,没带证件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石湖校区监考的教师于当天12:30前到C4-105教室领卷;江枫校区监考教师于当天12:30前到二教门厅领卷;天平校区监考教师于当天12:30前到天平校区行政楼215领卷;各监考人员要核对考生信息,务必让考生在签字表上签字,认真监考,维持好考场秩序,若有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3.考试结束后,各监考老师需清点答卷份数,清点无误后,统一于当日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2101室);

4.实行集中阅卷,阅卷时间待定,请务必严格按照公布的阅卷安排执行。

党校、校团委

2022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