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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共青团苏州市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9-0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共青团苏州市第二十次代表大会拟于2022年11月下旬召开,根据《关于开展共青团苏州市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工作的预备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名额分配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共青团苏州市第二十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为310名。我校有正式代表名额4个,其中校团委专职团干部1名,学院团委书记1名,优秀学生2名(至少包含1名团员)。4个正式代表中女性代表不少于2名。

二、代表的条件

1)必须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团干部或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

3)有一定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工作,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能履行代表职责,密切联系群众,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信任,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够反映广大团员青年意见。

三、推选安排

根据《关于开展共青团苏州市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工作的预备通知》要求,我校代表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推荐提名,经过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团组织的意见,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的比例要求,提出5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名单。

请各学院将《苏州市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汇总表》(附件1)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于98日前报送校团委邮箱uststw@126.com。

四、有关要求

召开共青团苏州市第二十次代表大会,是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学院团委要把选举市第二十次团代会代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及时向学院组织汇报,在学院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


附件:1.苏州市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汇总表


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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