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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院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12-2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压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责任,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基层团组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协调提升。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团中央、团省委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学院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各学院团委书记代表学院团委述职。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月17日下午13:30

地点: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三、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安排

(一)撰写述职报告

各学院团委书记认真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围绕学校党委、团委和学院党委明确的年度重点任务和学院团委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聚焦落实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对本学院团委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字数不超过2000字。

各学院团委书记的述职报告由学院党委审阅后盖章确认,于19发送至校团委电子邮箱uststw@126.com。

(二)开展述职评议会议

会上,各学院团委按照学院顺序进行现场述职。现场述职时使用PPT汇报,PPT1月12发送至校团委电子邮箱uststw@126.com。时间控制在5分钟。

述职评议考核一般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面向团员青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法纪教育情况;开展团内集中教育情况;教育引导团员青年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情况等。

(二)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和扩大组织覆盖情况;规范发展团员情况;加强团员日常教育管理,转接组织关系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情况;团费收缴管理情况;“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加强党、团衔接,履行推优入党制度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团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等。

(三)代表团员青年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青年利益诉求和推动落实情况;结合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和活动情况;整合资源帮扶团员青年特别是困难团员青年情况;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获得感等。

(四)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等情况;吸纳、培养、推荐青年人才情况;党组织对团组织的工作评价情况等。

(三)确定考核结果

校团委根据年底考核情况和述职评议情况,对学院团委的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具体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四、结果运用

校团委将根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附件1)中第九条、第十条的相关要求进行结果运用。

附件:1.《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

                                             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1年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