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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大学生科研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4-0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团委:
为提高大学生的科研能力,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学术科技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校团委决定开展校第十二届大学生科研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全校非毕业班的学生(限本科)均可申请,每人限报一项。为了保证项目成果的质量和档次,要求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学科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2、项目选题:项目选题侧重于实践应用研究,也可以是基础理论研究。学生可以选有关教师在研项目的子课题,也可从科学和生活各个领域自选课题,但必须注重课题的学术性、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3、申报条件:项目选题要贴近学生所学专业,符合学生实际科研能力;每个项目至少聘请一位教师进行项目指导,研究时间为1年;上年度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下年度项目。具体可参考《苏州科技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工作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
二、申报程序
1、2012年4月20日前,项目申报者向所在院系提交《大学生科研立项申请书》,申请立项。
2、2012年4月30日前,各院系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学校评审,并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和打印版。
320125月初,校团委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终评,并公布立项结果。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大学生科研立项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内容,各院系要加大宣传力度,召开动员大会,提高大学生科研立项的覆盖率和申报率。
2、加强指导,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各院系要选拔学历、职称较高,具备较强科研能力和研究水平的教师担任学生指导老师,开展指导工作。
3、今年项目类型新修改为四类,请各院系专门针对“挑战杯”等学生科技竞赛作品要求确立选题,提前储备优秀项目。申报项目汇总表需在本院系专家指导下进行排序,作为校级评审参考依据。
 
附件:1、大学生科研立项项目申报书
2、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参考题
3、院系申报项目汇总表
4、《苏州科技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工作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
 
共青团苏州科技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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